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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

提交任何個人資料前,請細閱此聲明。

收集個人資料用途聲明

  1. 你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名冊)的登記純屬自願。所有收集於名冊的資料會被視作個人資料,並絕對保密,只供已獲授權人士作下列用途:
    1. 安排器官和/或組織捐贈和移植; 及
    2. 進行相關資料整理。
  2. 名冊內的個人資料,主要由衞生署(本署)內部使用,但亦可能因以上第1段所列目的,向相關政府部門或機構披露。
  3. 名冊內的個人資料將由收集日期起計保存直至當本署得悉有關登記人士已去世為止。
  4. 本署在收到網上器官捐贈登記表格後,如未能完成登記,相關的網上器官捐贈登記表格將會被刪除。
  5.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第18條和22條和附表1第6原則所述,你有權要求查閱和修正個人資料,包括有權取得你於以上第1段所述的情況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本署應查閱要求而提供資料時,可能會徵收費用。
  6. 有關所提供個人資料(包括查閱和修正資料)的查詢,應送交: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9號
    中國海外大廈8樓A-D室
    衞生署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管理主任

    電話 2961 8441
    傳真 2127 4926
    電郵 codr@dh.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