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
这是卫生署设立的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方便有意死后捐赠器官的人士自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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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每天有超过二千名病者急切需要器官或组织移植。若得不到合适的器官,他们只能在疾病和等待中挣扎,依赖仪器和药物延续生命,有些病者更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为帮助急切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你可以表明意愿,在去世后捐出器官。
卫生署(本署)设立了一个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名册),方便有意捐赠器官者自愿登记,妥善及安全地记录他们在身故后捐赠器官的意愿。名册可以让与器官捐赠有关的医护人员在病人身故后得悉其捐赠器官的意愿,也可以让捐赠者家人知道去世亲人遗爱人间的心愿。如欲知道更多有关资讯,请浏览本署器官捐赠专题网頁www.organdonation.gov.hk 或「器官捐赠在香港」 Facebook 专頁 www.facebook.com/organdonationhk。
捐赠器官可以遗爱人间,为他人燃点希望。请按「立即登记」,进行几项简单的登记程序,并让家人知道你的意愿。
申请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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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未能提供所需资料,本署可能无法处理你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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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选择亲身或在网上使用「智方便」的自动填表功能申请登记,申请过程中可同时完成身分核实。若你以邮寄 / 传真方式或在网上以手动方式填写申请表格,当收到你的申请后,本署职员会致电你(来电显示号码首四位数字为3151),以核实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核实完成后,你的意愿便会记录在名册内。如职员未能致电联络你,本署将按你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或本地通讯地址发出通知书,以便跟进登记事宜。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961 8441 / 传真至2127 4926,或电邮至 codr@dh.gov.hk 向名册管理主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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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完成你的登记后,将按你提供的电邮地址或通讯地址发出确认通知。如你在递交此表格后十四天内仍未收到本署的通知,请致电2961 8441 / 传真至2127 4926或电邮至 codr@dh.gov.hk 向本署名册办事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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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登记后,你便无须随身携带器官捐赠证(如有)。本署也不会向你发出器官捐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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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透过「智方便」递交申请,即表示你同意使用「填表通」自动填写表格功能提供英文或中文姓名和香港身份证号码。你亦可使用「填表通」自动填写表格功能填写其余个人资料,如电邮地址或本地通讯地址和本地联络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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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纯属自愿,费用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