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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

这是卫生署设立的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方便有意死后捐赠器官的人士自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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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每天有超过二千名病者急切需要器官或组织移植。若得不到合适的器官,他们只能在疾病和等待中挣扎,依赖仪器和药物延续生命,有些病者更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为帮助急切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你可以表明意愿,在去世后捐出器官。

卫生署(本署)设立了一个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名册),方便有意捐赠器官者自愿登记,妥善及安全地记录他们在身故后捐赠器官的意愿。名册可以让与器官捐赠有关的医护人员在病人身故后得悉其捐赠器官的意愿,也可以让捐赠者家人知道去世亲人遗爱人间的心愿。如欲知道更多有关资讯,请浏览本署器官捐赠专题网頁www.organdonation.gov.hk 或「器官捐赠在香港」 Facebook 专頁 www.facebook.com/organdonationhk

捐赠器官可以遗爱人间,为他人燃点希望。请按「立即登记」,进行几项简单的登记程序,并让家人知道你的意愿。

其他登记方法


邮寄或传真

亲身登记
  1. 邮寄或传真

    • 你可将已填妥的 登记表格,透过以下其中一种途径递交至名册办事处。
      • 邮寄:邮寄地址如登记表格中所述
      • 传真至:2127 4926
  2. 亲身登记

    • 请带备你的香港身份证前往以下其中一个地点申请登记。

申请人须知:

  1. 如你未能提供所需资料,本署可能无法处理你的申请。

  2. 若你选择亲身或在网上申请登记,申请过程中可同时完成身分核实。若你以邮寄或传真方式申请,当收到你的申请後,本署职员会处理你的申请。完成处理你的登记申请後,你的意愿便会记录在名册内。

  3. 一般而言,在网上申请登记,可更快捷完成登记程序。至於亲身登记及以邮寄 / 传真方式递交的申请,将会在递交申请表格後十四天内收到本署的通知,如没有收到本署的通知,请致电2961 8441 / 传真至2127 4926或电邮至 codr@dh.gov.hk 向本署名册办事处查询。

  4. 成功登记後,你便无须随身携带器官捐赠证(如有)。本署也不会向你发出器官捐赠证。我们呼吁已签署器官捐赠证的市民於名册登记,以便有效地确认市民捐赠器官的意愿及作出相应的安排。

  5. 如你透过「智方便」递交申请,即表示你同意使用「填表通」自动填写表格功能提供英文姓名和香港身份证号码。你亦可使用「填表通」自动填写表格功能填写其馀个人资料,如中文姓名、电邮地址或本地通讯地址和本地联络电话号码。

  6. 登记纯属自愿,费用全免。

  7. 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后,如需要更改登记记录(例如希望更改愿意捐赠的器官或其他个人资料),只需重新递交登记申请。你的记录将会被更新。